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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常见疾病用药常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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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药品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存亡,因此,其质量不得有半点马虎。我们必须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均一、稳定。

合理用药是在充分考虑患者用药后获得的效益与承担的风险后所做出的最佳选择。合理用药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用药安全、有效、简便、经济的保障。药品的使用方法、数量、时间等多种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使用效果,误用不仅不能“治病”,还可能“致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因此,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药品一经售出,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

一、药品的分类

我们都知道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及其进口药品,那么如何去识别它们呢?

在我国,首先药品的标志为国药准字,然后根据药品的安全性及其有效性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品以OTC标识,OTC有红绿两种颜色,红色代表甲类非处方药品,绿色代表乙类非处方药品,在所有药品中,国药准字H表示该药是化学原料药,也就是西药,国药准字Z表示该药是中成药,国药准字S表示该药是生物制剂,一般需要冷藏或者阴凉保存,进口药品注册证号xxx表示该药是进口药品,国药准字J一般表示该药是进口原料药国内包装。

药店除经营药品外,还有以蓝帽作为标志的保健食品,消证字的外用消*剂,卫妆准字的化妆品及其械准字号的医疗器械等等。

二:药品的摆放

按照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药品要求分类管理,药品在陈列时:首先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开陈列;处方药品要与非处方药品分开陈列;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这两大块中再要求口服药要与外用药分开,注射剂要分开;另外还要求按剂型及其用途分柜或分层存放:如抗生素药;消化系统类;呼吸系统类等等。

日常经营过程中,药品陈列保存有温度及其湿度的要求,温度的适宜范围为0-30度;湿度的适宜范围为35%-75%,冷藏或阴凉保存的适宜温度为2-10度,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鼠等养护工作,所以要备温湿度计、生石灰粉、鼠夹等。

另外,根据GSP的要求,药品摆放还要设立易窜味药品柜,危险药品柜并设立不合格药品区(标识为红底白字),退货药品区(标识为*底白字),其余标识为蓝底白字。

三、药品销售过程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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