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全力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陕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有关规定,即日起,医院、医院、各类门诊部、个体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停止一切诊疗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医院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要求,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所有就诊患者都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测量体温,医院,要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一律不许接诊高发疫区(高发疫区主要为湖北,浙江温州、杭州,广东广州、深圳,河南南阳)来的发热病人及不明原因发热病人。不具规定条件的,一律暂停诊疗活动。
各医疗机构要摸清外地返回人员情况,对离开西安还未返回人员暂停返回,已返回的按相关要求通知其与所居住地的社区、街道联系,做好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请各医疗机构将排查的外地返回人员情况报区卫健局医*医管科(联系人:张瑶,联系,邮箱:
qq.